最新资讯:河北发布夏季生产安全提示

2022-06-12 05:49:07 来源: 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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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高温、雷电、暴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多发季节,影响安全生产的风险因素增加。针对夏季季节特点,省应急管理厅特别提示如下。

煤矿行业:进入夏季,矿井瓦斯涌出量易变大和通风阻力相对变大,存在瓦斯超限的风险。各煤矿企业要优化通风系统,严格执行日报告、瓦斯检查和安全监控系统日巡查制度,发生瓦斯超限要立即停电撤人,并分析超限原因采取应对措施;要及时测定瓦斯参数,按要求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确保不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强降雨天气条件下,存在地表水进入井下和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加的风险,各煤矿企业要及时关注气象部门预报,掌握降雨预报信息,对涌水量加强动态监测,紧急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措施对排水能力进行调整,保证矿井安全。要针对煤矿地形、地貌全面准备防汛类器材,及时修筑各种防排水工程,防止或减少因降水和地表水渗入、溃入矿井的问题发生。强对流天气下易造成供电故障导致矿井大面积停电,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对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监控等设施的防雷装置进行全面测试,严禁在暴雨灾害天气下安排工人下井作业,遇有重大险情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非煤矿山行业:针对夏季天气特点,金属非金属矿山要加强安全风险研判,高度关注凹陷型矿山雨水倒灌、地表水渗入导致边坡坍塌等问题,对井下排水设备设施要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排水系统完好有效,报废的井筒、钻孔要及时封闭,地表塌陷、裂缝区的周围要修筑截排洪沟或挡水围堤,暴雨过后或长时间降雨前后应及时检查采场边坡,发现坍塌或滑落征兆,应立即停止采剥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要做好强对流天气下造成供电不足或中断带来的矿井微风、无风和提升系统急停、坠罐等应急工作,重点防范强降雨天气下出现尾矿库坝体冲沟、排洪系统损毁及溃坝等安全风险。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的防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危险化学品行业:夏季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安全带来不利影响,部分凝点低的危险化学品随气温升高易分解放热、自燃、遇水遇湿自反应,危险化学品在装卸作业、动火作业、外委施工作业的风险加大。化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强化风险意识,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全面对防雷、避雷设施进行测试,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对遇水反应或有自催化性质类的危险化学品,要做好防水防潮措施,准确控制温度、湿度,做好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强对流天气下要减少或停止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等工作,避免员工长时间高温作业。沿水域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加强应急专项演练,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下生产规定,对易积水的生产储存区域,要采取增设围堰、加高围墙、疏通排水管沟、保证排水闸阀正常使用等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工贸行业:要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静电管理,做好外委施工、检维修等非正常作业的风险管控,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从业人员培训到位,各类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冶金、有色行业要加强雷雨天气下对炼铁、炼钢、有色铸造等生产过程中涉高温液态金属、液渣的安全管理,防止潮湿物料进入高温炉窑,防止雨水在炉基、操作平台等处积聚,确保相关作业场所和高温熔融金属盛装设备的干燥。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确保监测报警装置安全可靠。涉有限空间企业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作业过程中,应设置现场专职监护人员和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有效防护设施装备,对作业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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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危险化学品 安全可靠 从业人员 装卸作业 更换或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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