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明年1月4日正式启动

2021-12-30 08:39:45 来源: 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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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翔安区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要求,明年1月4日起,将启动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据悉,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对象为以下两类人群:一是本市户籍居民。主要指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各类社会养老待遇的居民。二是在厦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年满16周岁、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各类社会养老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往年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新年度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缴费模式,新年度仍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若参保身份或者缴费档次需变更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变更。

而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新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到户籍或暂住地的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即可;如符合免缴费政策的人员,还需持有关认定材料办理。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服务缴费人,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均已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参保”服务,个人也可以通过小程序办理参保手续。

“只需要在手机上登录‘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选择‘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业务,并根据提示完成信息输入,就可以完成养老保险参保办理,前后只需几分钟,十分方便。”翔安区税务局社保工作人员小高告诉记者。

需提醒的是,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扣费期为2022年1月4日至3月31日,请居民在扣费期内存足款项。(记者陈晓青通讯员林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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