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发现1名初筛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布

2022-04-19 15:35:22 来源: 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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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邢台市南和区融媒体中心”消息:

4月19日,发现1名初筛阳性感染者,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4月4日至8日在邢东新区旭阳学府工地施工,期间,到旭阳学府门口小吃摊、一波快餐店就餐、邢台邢襄医药、长江五金店购物、立洲便利店购物。

4月9日上午邢东新区到邢任公路海源加油站、邢台国旗五金、旭阳学府门口小吃店吃饭、大亨便利店购物。

4月10日至16日在邢东新区旭阳学府工地施工,期间,到旭阳学府门口小吃店吃饭、邢任公路长兴通讯和福星超市、煊煊超市、大亨超市购物。

4月16日晚上到南和区史召乡李牌村。

4月17日上午到南和区梁牌村和李牌村活动,下午返回邢东新区南张村,晚上到煊煊超市购物。

4月18日中午到邢台市中医院做核酸,晚上到大亨便利店购物。

4月19日,邢台市疾控中心复核初筛阳性。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1、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电话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报告,在家静待、足不出户,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小区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由负压救护车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3、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邢台市南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标签: 严格落实 个人防护 追究法律责任 福星超市 长江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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