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是什么意思?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2023-03-31 10:43:06 来源: 金陵热线
诽谤是什么意思?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当然,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则不构成本罪。具体如下: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1、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2、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3、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诽谤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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