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强奸该怎样判刑?强奸罪的报案主体是否必须是受害人?
2023-03-02 09:51:27 来源: 金陵热线
一、暴力强奸该怎样判
1、这里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受害妇女实施人身攻击或身体胁迫,危及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无法抗拒的手段。强奸罪是违反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强奸本身就有暴力手段。暴力手段不会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2、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童情节恶劣的;
(2)奸淫妇女或者多子女的;
(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二、强奸罪的报案主体是否必须是受害人
1、强奸罪的报案主体可以是受害人之外的其他人。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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