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裸泳怎么处罚?醉酒女闹市裸奔犯法吗?
2023-02-28 10:54:52 来源: 金陵热线
公共场所裸泳怎么处罚?
在游人众多的游泳场裸露身体,惊吓和困扰到其他游客,已经涉嫌违法。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惯于“情节恶劣的”,认定有以下几条标准:
(1)引起围观或造成现场秩序混乱;
(2)多次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3)向异性或未成年裸露身体;
(4)在重要地区或者重要场合故意裸露身体;
(5)裸露身体,使被侵害人遭受惊吓的。这些裸泳者基本符合第(4)条认定标准,自然有违法之嫌。
其次,裸泳有违社会公德。羞耻感是人对自己最起码的要求,而裸泳者穿越了道德的底线,对他人的视觉造成了污染。人有两种属性,一是自然属性,二是社会属性。裸体在自家可以,那是个人空间,但在公共场所则绝对不行。某些人在户外游玩时冷不丁的看到裸泳者,心理没有足够的准备,势必会造成一定的心理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醉酒女闹市裸奔犯法吗?
【事件经过】
合肥市府广场街头出现一名全身赤裸的女子,女子在街头奔跑,又做出一些不雅的动作,丝毫不顾行人眼光,引来众多市民围观。辖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内,经调查后发现,该女子因喝高了才做出这样毁三观的行为。
当该名女子脱光衣服跑入闹市街头之时,路人尽皆围观、拍照,竟无一人上前制止或者给这名在酒精的麻醉下已经完全丧失心智的女人披上一件遮羞蔽丑的衣裳。说人家的酒后行为毁了三观,可我们那么多属于正常人范畴的围观并且拍照者,你的三观又在哪里呢?
那些不仅拍照而且将照片发到网上进行扩散传播的人,如此恶意传播之下,会给这名女子带来多么严重的“二次伤害”。
【律师说法】
“裸奔”至少拘留5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公共场所裸奔属于故意裸露身体,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对违法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