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查不到公积金缴纳信息吗? 公积金缴纳上征信吗?

2022-10-17 11:00:03 来源: 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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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一定会看征信,不仅仅是征信,还有是否有法案,是否是被执行人等等,征信要求与银行贷款基本一致,肯定不允许连三累六,征信查询次数近半年尽量不要超过10次,不算本人查询与贷后管理。

延伸一下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

1、房屋性质特别要求。取消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建筑面积的限制,住宅用途性质的房屋均可申请。

2、贷款年限特别要求。贷款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其中,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购买二手房或一手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购买一手房、商转公贷款且属于首套自住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3、首期付款特别要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婚姻状况特别要求。婚姻证明材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资料。

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结婚证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申请人未婚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卡的婚姻状态为空白、婚姻状态信息与征信报告不符的,须提供从适婚年龄起出具的未婚证明)、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申请人离婚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离婚证及常住人口登记卡,对住房套数认定有异议及涉及到财产分配情况的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民事调解书)、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注:如果提供法院判决书的,另须提供法院生效证明书,可以不提供离婚证,但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态须显示离异。

申请人丧偶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配偶死亡证明、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5、房屋评估特别要求。凡是购买二手房都需要评估;购买已确权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出证日期超过1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需要评估。需要评估的,须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价值评估报告,并且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6、收款还款账户特别要求。一是申请人借款款项必须划入以出卖方名义开的银行账户内,不得划入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住房、商转公贷款除外)或其他账户。二是还款账户、收款账户须提供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具体点击“收款/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及范围”查看)。

7、购房贷款特别要求。申请人须与售房单位或个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8、建造贷款特别要求。建造的房屋须是市一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自行建造的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9、翻建贷款特别要求。翻建的房屋须是市一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10、大修贷款特别要求。大修房屋须是对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安全鉴定报告需要改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我市自住住房进行维修。

11、商转公贷款特别要求: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

(3)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

(4)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商转公也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5)商转公贷款款项必须划入申请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账户;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的,须划入商贷的(借款人)还款账户;

(6)《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自签发之日起60日内有效,借款人须于期限内办理还清商贷或还清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部分手续,并注销原抵押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公积金中心可撤销其商转公贷款申请。

12、组合贷款特别要求。组合贷款须抵押房屋一致,贷款人一致,还款账户一致,贷款起止日期一致,注销抵押登记的须同时注销。对于首套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80%,第二套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70%。

13、住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对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①申请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

②申请人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已结清,又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③申请人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又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④申请人购买双拼房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①申请人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申请人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14、购买双拼房特别要求。购买双拼房要求两套住房须为同一买受人(权属人)。其中,另一住房为商贷的,要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同一贷款银行;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另一住房不能设定抵押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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