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讯息:多地通知:致癌!立即下架,禁止销售

2022-09-22 09:41:17 来源: 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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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终年36岁。傅松曾在其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己的口腔癌系槟榔所致,呼吁大家“珍惜生命,远离槟榔”。因此,“36岁歌手嚼槟榔6年因口腔癌过世”的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舆论场中关于禁售槟榔的呼声再起。(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四川营山等地要求食品经营户下架槟榔

9月19日,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为落实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要求,有效监管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行为,近日,营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槟榔代理商和经销商进行了集体约谈。会议要求,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对食品经营场所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立即联系食品经营单位下架,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相关资料图)

另外,9月16日,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号消息提到,为进一步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近日,花桥所开展槟榔制品专项清查行动。此次行动,将校园周边、超市、便利店、小型商场等作为重点检查区域,深入排查违规销售槟榔行为,同时利用线上外卖平台检索违规销售槟榔商家,再进行线下检查,做到精准打击。目前共检查便利店、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10家,发现有6家食品经营户销售槟榔的情况,已责令其立即下架。

记者注意到,稍早前的7月29日,四川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答复《关于消除槟榔制品对未成年人危害的建议》时表示,该局今年在“春雷行动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春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铁拳行动等专项行动中统筹安排对槟榔产品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不仅利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更是要将消除槟榔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纳入常态化监管。包括全面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槟榔销售监管。在各类专项行动中对792家校园周边经营店开展重点检查,对存在经营槟榔制品的80余家经营店,要求商家下架槟榔制品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制品,督促商家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槟榔制品不再作为食品销售”“请大家谨慎购买槟榔制品”等警示标语。

浙江义乌要求商家下架槟榔

市监局:接上级通知,永久性禁售

9月15日,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便利店老板徐先生(化姓)向记者反映称,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商家下架店内槟榔,不得销售。

“市监局的人9月15号下午在微信群里通知:所有便利店销售的槟榔全部下架,不得销售。”徐先生说,他当日刚从槟榔经销商处进了一批货,下午便收到了下架槟榔的通知,暂时不知如何处理店内的槟榔存货。

据徐先生透露,由于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的事情,近期到其店内购买槟榔的顾客相比平时要少一些。“平时我们这买槟榔比较多的是一些喜欢抽烟的年轻小伙子,大家看到那个新闻可能会有点担心。”

当地市监局工作人员在微信群发布的禁售通知,受访者供图

9月19日下午,某知名槟榔品牌在义乌市的经销商对记者表示,前几日有多家商户向其询问有关槟榔下架的消息,但他们一直未接到有关部门的上述通知。“9月14日公司说暂缓进货,但没想到是这么严重。但如果商家有槟榔卖不掉,我们也会过去帮他收货的。”

对此,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上述通知属实。该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浙江省内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

“这个通知基本是永久性的,不是说短期(下架)。”该工作人员称,如果之后商家存在销售槟榔的行为,相关部门会对此进行处罚,“现在就是先引导商户对槟榔进行下架处理。”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亦告诉记者,浙江省是从今年9月初开始下发有关通知,禁止槟榔作为食品销售的。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便缺乏了依据。

近年来我国的槟榔监管政策

逐渐推进且趋于严格

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槟榔果列入了一级致癌物;

2019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要求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从该年3月7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

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

2021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来源/澎湃新闻、红星新闻

编辑/刘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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