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看:事关看病就医!河北最新通知

2022-07-16 09:59:58 来源: 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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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日间手术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日间手术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局,委属委管医疗机构: 


(资料图)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要求,推进日间手术工作,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省医疗机构全面实施日间手术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医院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一)诊疗科目要求。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手术相一致的诊疗科目。  

(二)诊疗场所要求。设置独立日间手术中心或日间手术室,或在现有手术室预留固定手术间专门用于日间手术组织实施。相关手术中心或手术室符合《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  

(三)相关人员要求。有经过正规培训、具备完成相应手术操作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注册医师和必要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有至少1-2名专职人员负责日间手术患者的统一管理。  

(四)辅助科室要求。设置满足日间手术需要的麻醉科、重症监护室等辅助科室,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  

1.麻醉科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具备供氧系统、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检测仪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2.重症监护室能够开展有创颅压监测项目和有创呼吸机治疗,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和呼吸机,具有院内安全转运重症患者的措施和设备。具备经过专业培训、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的专职医师和护士,能够满足危重患者救治需要。  

二、病种实施范围

(一)本通知所指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1日(24小时)内入、出院完成的手术或操作,不包括门诊手术或检查性操作。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  

(二)省卫生健康委坚持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安全可控原则,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年版)》,制定《河北省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推荐目录”)(附件1),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  

(三)医疗机构结合实际,优先从推荐目录中选择实施日间手术病种及术式,填写《河北省日间手术医疗机构备案表》(附件2),报同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备案后,可开展相应病种日间手术。 

(四)鼓励三级医疗机构探索开展其他病种日间手术。  

三、日间手术管理

患者经诊断需进行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与患者签订《河北省××医院日间手术同意书》(附件3),及时办理日间手术登记手续,并在1周内住院行日间手术治疗,住院前完成术前检查评估的,应将有关情况在日间手术病历中明确记录。  

四、医保支付

参保人员日间手术费用,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日间手术费用包含按照诊疗计划发生的日间手术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及住院前和出院后合计时间不超过1周的合规门诊费用。医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DIP/DRG付费后,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费用统一纳入DIP/DRG付费管理。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日间手术对于引导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日间手术管理、指导、监督和评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日间手术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完善日间手术管理制度和技术文件,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医疗保障局组建日间手术质量管理专家组(附件4),定期对各地、各医疗机构日间手术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绩效考核。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保障质量安全。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要成立院内日间手术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日间手术患者入出院评估、手术、出院指导与随访及患者转诊等各项工作。要结合实际,健全日间手术质量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完善质控指标,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四)及时总结评估。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医疗保障局将建立日间手术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将逐步建立日间手术相关数据信息报送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有益经验。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引导日间手术,不断提高日间手术参与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马可心 丁 瑞

联系电话:0311-66165716 66165702

电子邮箱:yizhengchu@hebwst.gov.cn

省医疗保障局联系人:东野厚娜 韩 锋

联系电话:0311-66906603 66906509

电子邮箱:hbsybjyyfwc@163.com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7月11日

(河北省卫健委网站 河北日报微信)

标签: 医疗机构 行政部门 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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